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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近乡情怯(第1页)

林蔓跟着白氏出了朝阳村后,便将昨日藏匿的小野兔找了出来,白氏见得后,无比惊讶。

“这小兔子哪儿来的”

此时天色已大亮,清晨的风刮来时,恰好吹起少女长长的墨,她头微微一偏,笑的无比灿烂,“这是景哥哥前日在后山找我时给捉着的,怕拿回去被奶给吃了,便先藏了起来咱们如今去姥姥家,拿去送礼正好”

她的本事有几斤几两,白氏是清楚无比的,便算她说是她捡来的,白氏只怕也会怀疑一番如此,还不如直接将所有的事儿推到沈景安身上。

白氏闻言,瞧了瞧沈景安。

而少年身形站的笔直,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仿似对林蔓方才所说的话没有放在心上。

这孩子平日寡言少语,不是个爱说话的。

但从这些日子以来,白氏也瞧得出来,这少年是个

有责任心的人,虽说外表冷冷,可心里却也是个热的,平日里十分照顾她家蔓儿。

这般一想,她不仅又想着他自从来到林家之后,却是连一口饱饭都没吃过心不禁酸了起来。

“你们都是些懂事的孩子”鼻子一酸,眼眶莫名热了,白氏瞧着那笑得笑颜如花的女儿,又瞧了一眼清冷的少年,伸手左右揽了二人的肩,“等到了镇上,娘给你们买大肉包吃”

听见这个肉字,林蔓两眼放光,高兴的跳了起来,“好哦,好哦,娘说给咱们买肉包了,能吃着肉了”

这般天真无邪的模样,连白氏的嘴角都俏了起来。

朝阳村到镇上的路程有二十来里,三人到得镇上时,已是巳时左右。

毕竟只是一个小镇,算不得多繁华,但小铺店面却是有不少

林蔓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见识到这里的小镇。

她此时才现,这个叫大楚的国家,所用的字是现

代所用的繁体字,与她而言,显然十分好认。

小镇不大,但物资却算得上丰富。

有卖布匹的,有卖二手衣衫的,有卖炒货零嘴糖糕等的,有杂货铺,也有当铺。

白氏对这个镇上很是熟悉,一左一右的带着沈景安与林蔓来到一家卖包子的铺子前,要了四个大肉包,一个白面馒头。

大肉包需得两文一个,白面馒头则是一文。

统共需得九文钱。

白氏身上并无多少银钱,身上唯一的三十个铜板,还是当时林燕风在路上卖鱼所得来的。

买了包子给了钱后,白氏将四个肉包分别给了沈景安与林蔓,“今日早上走累了,娘知晓你们早就饿了,快些吃罢,吃了咱们继续赶路”

从此处距离白家村,约莫还有个四十来里的路程。

林蔓瞧着白氏手中那个馒头,唔了一声,塞了一个给她,“这肉包子可真大,我吃不了这么大的,娘吃一个”

她的用意,白氏如何不懂

鼻子瞬间又酸了。

“到你姥家的路程还远着,你吃不完就留一个在路上吃,这一路过去也遇不见什么吃食了,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

“白姨吃这个罢”沈景安将手中的两个肉包子直接给了白氏,从又她手中将馒头拿了过来,“我不爱吃肉包”

说罢,在白氏还没来得及说不的情况下,他已开始咬上一大口,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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