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算是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
相比面前这位大汉武将所统率的骑兵,他自己建立的骑兵就如三岁小孩。
若是相拼,只怕不过几个呼吸,他就大败而归。
“军队,军队,必须要有军队!”
张飞已经下定决心,必须好好练兵。
否则,如何争?
“这就是大汉的铁骑?”
赵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他满是羡慕。
他希望未来有一天,自己也可以拥有这样一只军队。
那时,他将所向披靡。
长枪所指,无人能敌。
……
鲜卑的骑兵,不战而败。
但他们还得继续战。
不战,必然死。
大汉的铁骑又怎么会允许他们离开。
只有战,才可能有机会活。
极度不安的草原战马,在鲜卑骑兵皮鞭的乱抽下,在马刺的痛楚逼迫下,暴发出了血性与悍劲儿,忘记了本能里的畏惧,开始冲锋。
吕布依旧是不屑一顾。
他想了想,随意一击挥出。
一道流光便骤然到了鲜卑骑兵面前。
一戟,两断。
鲜卑的骑兵还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只是他们的头颅,却与身体分开。
随即滚落到草原上。
吕布一击,便有百余鲜卑骑兵灭……
剩余的骑兵,苟活的骑兵,终于崩溃,开始四散逃走。
他们已经被吓破了胆。
他们遇到了并州的大魔王。
能逃走一个,是一个。
“杀!”
吕布又是一声吼。
既然来了,就不用走了。
大汉的铁骑,便开始了冲锋。
令人窒息的冲锋。
一支支骑兵,举起刀锋,无所畏惧。
跟随着将军,他们无所畏惧。
那种感觉,叫做无敌。
举世无敌。
一道道烟尘,切开了草原。
一道道铁流,向着鲜卑的骑兵冲去。
一时之间,杀声便已震天。
不到一刻钟,两百鲜卑骑兵全灭。
这就是并州铁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