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吴妈也不会做这些事情,只是今日新儿媳妇登门拜访。
吴妈才起了个大早,为他们准备早饭。
林家的早餐口味偏清淡,莫婉则喜欢重口味。
看着眼前的瘦肉粥和几碟小菜,她根本入不了口。
林君浩也是知道这一点的。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一直记着小婉的饮食习惯,看到小婉不喜欢吃这些。
便喊了厨房里的另一个帮佣。
“你重新做一份早餐拿过来给大夫人。
在林家坐了这么久的人,竟然不知道大夫人喜欢吃些什么。
真是一点都不尽心,下次要再这样我就直接开了你。”
“好的,大少爷。”
“小婉,你放心,既然这些东西你不喜欢吃就别吃。
我叫人重新给你煮了。”
就那个老太婆做的东西,怎么配进入他家小碗的口。
也就是爸妈还乐意养着这么一个废物。
要是他早就把人开出去了。
“那就谢谢老公了。”
这林君浩唯一的优点,就是能记住自己喜欢吃些什么了。
更何况那个老太婆长的那么丑,看起来那么老。
她做的东西怎么能吃进嘴里。
就像她家的那个老太婆一样。
自己天生的富贵命,她竟然敢让自己吃冷饭,吃剩饭。
吃冷饭是因为夏天,莫婉嫌弃饭热了,吃着热,所以提前放冷的。
吃剩饭在农村其实很常见,只是她过惯了富贵的生活。
想起自己之前的生活,只是一味的贬低她的外婆。
她的外婆对她很好。
莫婉的父母出车祸死了,她的奶奶那一边没有人愿意抚养她。
所以年迈的外婆将她带回了家抚养。
可惜呀,费尽心力把养大的孩子,却讨厌自己,厌恶自己。
使得老人家死的时候都不安心。
林君浩则对向了自家老爸,“我要说多少次,小碗早上不喜欢吃清淡的。
你们二老是想吃就让他们给你们准备一些就行了。
准备这么多,谁会吃。”
“准备的也不多呀,在场的人又不是猫胃,就只吃那么一点点。”林母回话。
不喜欢吃就不吃,又没有人强硬的要他吃。
林父也毫不客气的说,“你既然不喜欢吃这些,就搬出去,我们两个老人家也能清净些。”
别忘了现在林家的当家人是他,未来也会是小儿子。
这大儿子若是不习惯他们的饮食,便可以搬出去,又没拦着。
“就是,你若是不喜欢吃。那就不要吃了。
省的吴妈那么辛苦做出来,还遭人嫌弃。
更何况,谁让你们睡觉之前没有做好第二天的安排。
如今到挑三拣四上了。
静遥,你尝尝吴妈做的饭菜,可特别香。
要不是今日你来,我们都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吃呢。”
吴妈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
只有一家人过生日,或者有什么重大节日的时候,吴妈才会出手做饭。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谭静遥吃着手中的早餐,觉得婆婆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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