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被刺客刺中,不能报效国家,所以叫你来,要把军事托付给你,你反而学小儿女那样哭吗!
刀虽然在我身上,我就不能用兵杀了你吗?“
盖延收住眼泪,勉强起身接受嘱托。
来歙亲自写表章,说:“我在深夜时,不知被什么人刺伤,中了要害。
我不敢痛惜自己,深恨没有尽到职责,给朝廷带来羞辱。
治理国家以能够任用贤才为根本,太中大夫段襄,正直刚强,可以重用,望陛下裁决明察。
此外我的兄弟不贤,最终恐会获罪,请陛下可怜他们,时常都诲监督。“
来歙写完表章,便丢下手中的笔,拔出被刺客刺在身上的刀子,然后断气而死。
光武帝听到消息,极为震惊,一面看奏章,一面流泪。
看完后擦干泪水,赐给策书说:“中郎将来歙,征战多年,平定羌、陇,爱国忘家,忠孝显著。
遭遇不测被人杀害,朕很是伤心!“
派太中大夫追赠来歙为中郎将,赐给征羌侯官印,谥号节侯,派谒者统管丧事。
遗体被送回洛阳,光武帝穿着孝服亲临吊丧送葬。
因为来歙有平定羌、陇的功劳,所以改汝南的当乡县为征羌国。
在我国那漫长的封建历史当中,世袭的爵位不少,世袭的官职也不是没有,可要是在朝代更替之后还能世袭的官职,那可就属实不多见了。
在东汉建立后,刘秀又将其封为了“鄱阳侯”,并于建武十六年拜相,官拜大司徒,也就是当时的丞相。
很显然,欧阳歙这个人是真的有本事,否则也就不会在西汉、王莽、以及东汉之时都备受青睐。
可问题是在建武十七年,欧阳歙拜相才一年多点,就因为在地方贪污了万余钱而被刘秀治罪了。
千余人为欧阳歙求情
按常理来讲,既然是贪污,那肯定是罪有应得对吧。
然而当时的情况却并没有这么简单,就像《太平御览》中所记载的,“坐在汝南赃罪万余,觉下狱。”
以欧阳歙那大司徒的身份,这万余钱恐怕还赶不上刘秀对他的赏赐多吧?
而且欧阳歙这个人在学问上的研究也是真的深,为东汉培育了数百上千名栋梁之才。
所以在这次事件生以后,很快就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还有上千人专门守在宫门口苦苦哀求。
尤其是其中一个名叫“礼震”的学生,专门跑到京师向刘秀上疏,打算用自己的命来抵老师的罪过。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说刘秀该怎么处理,这里大家要着重注意一下,封建时期的法律制度可没有我们现代这样完善。
换言之,封建时期遇到这种群情激奋的事件之时,往往都会不了了之,收回诏令或者侧面用皇权压制下去的事情也绝对不少。
就好比时期的唐太宗,其就曾因为的直言进谏而多次下诏要治魏征的死罪,可最后怎么样,不还是没有吗。
这也就意味着刘秀完全是有能力找到放欧阳歙一马的借口的,否则因为万余钱这点小小的损失而导致刚刚建立的政治体系出现隔阂可就得不偿失了。
可是刘秀并没有,依旧坚持治了欧阳歙的罪。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法不容情!
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欧阳歙贪污事件被现的不是时候,就算刘秀有意放欧阳歙一马也不行。
大家想啊,刘秀治欧阳歙贪污罪的时候,正是刘秀为了增加国库赋税以及打击土地兼并而“度田”的关键时期。
而且“土地兼并”这个问题的弊端在西汉末年就已经开始凸显,每一年大部分的收成既没有落到百姓的手上,也没有落到政权的手上,反而是落到了那些大地主以及豪强阶层的手中。
在王莽夺政的那段时期,其实也曾想办法治理过这个问题,他想直接收回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然后分配给百姓。
可问题在于王莽的手段太过激进,完全就脱离了当时的实际,其并没有考虑到大地主在土地兼并这一块早已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短时间的强制手段根本就不可能成功。
从而也就直接导致王莽在抑制土地兼并的这一方面其实也并没有取得什么效果。
之后也就到了光武帝刘秀执政时期,土地兼并的势头愈演愈烈,改革土地政策、抑制兼并显然也就成了刘秀稳定政权的当务之急。
可刘秀还能怎么办呢,怀柔政策这些大地主不上当,强制手段又有可能激起这些大地主的武装反抗。
之下,也就有了“度田”这样一个折中的法子,也就是重新清丈全国土地。
说白了也就是暂时不收回这些被地主豪强兼并的土地,但是这些大地主不得隐瞒不报或者少报,不得借漏洞趁机中饱私囊。
继而等土地丈量的差不多了,便可以通过迁徙豪强到其他地方定居等诸多方式来轻松的收回土地。
显而易见,在迁徙豪强等回收土地的方式正式推行之前,对于土地数据的精准掌控无疑就显得极为重要。
而欧阳歙贪污的手段,正好就是借着清丈土地的契机少报了一部分土地,从而将这一部分隐瞒不报的土地税收变成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