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终究只是感觉,无法左右行为。
离开原地,马车往山上走,凌云便往山下走,远离危险团伙。
凌云很迷茫,穿越后两眼一抹黑,什么地方能吃饭,能赚钱,能住都不知道。
这荒无人烟的山路会通往哪里?这些都一无所知。
两小时后,一个小城镇映入眼帘让凌云很惊喜。
人是群居动物,很多需要的东西都需要在人多的地方才能得到。
虽然身上没钱,但一分钱无法难倒英雄好汉。
本就是一个经常打工的打工仔,有了一身巨力,凌云连自己做什么都想好了。
去搬砖,做一些不需要身份证明,可以直接领工资的临时工。
小城镇很繁华,远看有些模糊,近看却是一栋栋高楼大厦。
“这是什么时间段的,五百年后吗?”
凌云摇摇头,没在这无关紧要的问题上纠结。
街道上热闹非凡,妖怪人类来来往往,显然,这个时期是过了人妖不两立的阶段。
不知道为什么,身上衣服破破烂烂,什么东西都没了,连一直随身携带的手机都找不到。
天色在找到城市前早已暗沉,没办法,凌云找了个公园睡觉。
家人们谁懂啊?
有外挂的穿越者穿越之后第一天睡在公园,露天休息啊!
次日一早,凌云路上走走停停,有经验的他不管妖怪还是人类,看到有搬东西就舔着脸上去问要不要临时工。
不知为何,凌云感觉自己一身巨力没有尽头,而且没有饥饿感。
得益于一身巨力,一天直接争取三百,搬了两趟不同货物,主要时间还是浪费在找工作阶段。
赚取了第一笔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购置衣物,让形象焕然一新。
第二件事,凌云现在这个世界也有手机存在,立刻购买。
手机上观看一切信息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但可惜的是,这个世界的手机和诺基亚差不多,只有贪吃蛇游戏,打电话,看时间三样,没有其他用处。
时间流逝,凌云惊讶现,穿越的生活并不辛苦,甚至比穿越之前轻松,容易数十倍。
短短两天凌云就赚了上千块钱,找了五个固定需要临时搬运工的商家。
靠着强大力量,凌云毫不疲倦,不管物品多重,数量多少,十分钟内都轻易解决一趟。
一趟要么一两百,要么三四百。
关键是他还不累。
最后,这个世界压根没什么身份验证,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
凌云开心极了,顺手租了个小屋居住,一副享受生活的姿态。
浮云蔽日终有时,终有拨云见日时。
刚穿越心态是悲伤的,穿越几天心情是美妙的。
再多赚一些天,自己成为十数万富翁,就开始罢工享受生活。
凌云这样想着,太阳落山便结束一天工作来到饮料店,喝着饮料,看着美女。
这种日子真美好~
“凌云!!!”
突然一道清冷温怒的呼喊吓凌云一跳。
“谁?”
抬眼看去,红白衣裳,大长腿,飘逸头黑长直,腰间挂着一个大酒葫芦很亮眼。
卧槽。。。。。。涂山雅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