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压住了!”
“我快不行了!你们就不能挑个个头小点的吗!”
“老张!摁住他的左手!我马上砍掉就行了!”
当三个男人无聊的时候,总会有人出一个馊主意,然后得到另外两个人的赞同。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馊主意是吴庆出的。
秦宇和张艺诚刚刚费劲千辛万苦,终于点燃了火堆,然后坐在一旁烤衣服。
身上没被淋湿的吴庆自己查看了已经结疤的刀伤,然后无所事事地看着江水里随波逐流的丧尸,突然想起周泰手底下那个卖丧尸的情报员。
于是他提议,现在三人已经没了交通工具,身上的负重背着太费劲儿,要不弄个丧尸上来给他们打工。
这话一出,刚刚还因为下雨天精神萎靡的秦宇和张艺诚,突然开始变得兴奋,衣服也不烤了,探头探脑地围聚在水边,像看牲口一般,商讨如何挑选一只丧尸。
既然是用来背东西的,那体格子一定要大,不然弄个小孩儿上来,还没物资重,那不得把人家压垮了么!
三人挑了好几个,但都没能用绳子套住,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顺着江水飘走。
又忙活了几个小时,他们终于套住了一个男性丧尸。
这个丧尸简直是理想的黑工,身高不算高,一米七都差点,但体格子却异常壮硕,光是肩宽比秦宇多出三分之一!
而且这只丧尸还纹着花臂,看起来非常酷炫,很符合三人的胃口。
最主要的是,这只丧尸好像没被江水泡多久,皮肤紧致干净,身上没有那种巨人观,看着没那么恶心,用来背物资再合适不过!
这只丧尸刚被弄上岸,就被吴庆拿腾空的粉红色小书包套住了脑袋,防止它咬人,然后在秦宇和张艺诚的努力下,放倒了它的身体,这会儿吴庆正坐在它的后脑勺上,岔开腿,用膝盖压住他的肩膀。
秦宇快砍断了丧尸的手,让他无法抓挠,但这个脑袋怎么处理,他们却犯了难。
“怎么把他牙给磕掉?”
秦宇看着不停挣扎的丧尸,挠挠头。
“为什么非要弄掉牙齿呢?找其他东西把他脑袋套住不就行了?”张艺诚道。
“不行,不论用什么套住脑袋,都有被他弄掉的风险,保险起见,还是得把它牙给卸了!”
“这样,先把它翻过来,你和小吴把它摁住,我拿枪托砸?”
“好主意!”
嗯……好主意,无聊的男人真的能出很多平时想都想不到的好主意。
过程虽然有些费劲儿,但三人好歹还是做到了,就那么隔着书包,将它的牙都给卸掉,此刻已经失去手掌和牙齿的丧尸,被三人拴在栏杆上,无能狂怒!
“要不还是找东西把它脑袋罩住吧,以后跟咱一起上路,天天看着这玩意儿的脸,我觉得很恶心。”张艺诚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吐槽。
“这事儿以后再说,咱要不先给它取个名字?”秦宇擦干净了手,又拿出一张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
“咋的宇哥,你还真要把它当宠物养啊?”
吴庆也在清理着背包里的血迹,虽然他很不喜欢这个包,但有总好过没有。
“体格子这么壮,像个健身教练似的,以后就叫教练吧。”张艺诚随口道。
“不好听,而且不顺口,换一个。”吴庆表示反对。
“这是我们弄的第一个丧尸,以后得给我们打工,就叫老大吧,第二个就叫老二,第三个就叫老三,这样好记又顺口。”秦宇倒没那么纠结。
“教练不比老大好听多了?而且叫他老大,那我算老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