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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有理就可以杀人1988年平昌县百货公司720凶杀案(第2页)

张代国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似乎觉得味不对劲,欠起身来:“唉,热得很!”便向放电扇的墙角走去,没走两步便倒下了……

时机已到!刘奉林立即闪到窗口边只喊了一声,刘奉忠便应声赶回宿舍,进门便神经质地关了灯。

他们配合默契,一个扑上去紧紧卡住脖子,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另一个则死死地按住脚。

刘奉林举起铁棒往受害者头部猛击!

刘奉忠立即拿出麻绳、麻袋和塑料布……

兄弟俩终于实现了他们的计划,把罪恶的魔爪伸向一个辛苦劳累了大半辈子、有妻儿子女七口之家的老实敦厚的农村基层干部!

他们杀人后,将受害者尸体三道捆绑两次包装,然后用自行车悄悄运往离县城三公里的廖官岩抛尸河内,又返回宿舍打扫现场,毁证灭迹。

他俩满以为这样也就“天衣无缝”了,然而“做贼”毕竟心虚,第二天,刘奉忠就有点“稳不住”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们杀了人,今后如果现就糟了。”

兄确比弟“老练”,自信地:“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只要不说,哪个晓得?”

“人家知道张代国是你约来的,向我们要人咋个办?”刘奉忠还是不放心地说道。

刘奉林则故作镇静轻松地说:“这没有啥,是我约了他,但各人长有两条腿,到哪里去我们管得了?至于这件事,就是刀搁在脖子上我们也不要承认,他们就没有办法!”

悲剧!法盲的悲剧!犯罪分子多么得意忘形!但是,同他们的预料恰恰相反,仅仅在案后的十天内,我侦查人员经过紧张的追捕,就分别将仓惶逃窜的刘奉林、刘奉忠捉拿归案,并捕获了他们行凶杀人的全部罪证,在大量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兄弟俩无法抵赖,面色如上……

“我的儿子”——就不会杀人?

刘奉林、刘奉忠被捉拿归案的消息在华严乡传开了。他俩的父亲刘仁益闻讯若无其事,付之一笑:“我的儿子,怎么可能杀人?”

“谁抓我的儿子我就找谁算帐!”这就近乎威胁的口气了。

刘仁益,5o开外,华严乡小有名气的“刘木匠”,早年丧妻,性格孤僻。别看蔫巴老头已一大把年纪,干起什么事来还是“筋筋崩崩”的,如果谁要冒犯了他,那可是天王老子也不认,非把你的祖宗八辈都掀翻不可,就为漆家的房地纠纷问题,他起火来比谁都大,你进一寸,我得进一尺;你揭我一匹瓦,我得推倒你的墙。两个儿子还不时开导他:“老头子,你还是顺点气,不要肝火太旺。”

这个脾气,是刘仁益多年养成的.人们都知道在刘家,就只有“老头子”说了算,那几年国家搞改革开放,他这个“手艺人”也顺势有了用武之地,今天给东家敲个桌子板凳,明天给西家修修犁耙粪桶,别看都是些小打小闹,却很实惠,每月下来少则二、三百,多的时候就不消说了。因此方圆十多里内都知道他近几年“包包”都快胀满了。刘仁益每天烟酒不离,一喝上二两老白干就摇头晃脑,连自己姓啥也不知道了,加上看到两个儿子又有出息,都混了个“官”做,就更得意忘形了;动不动就是“我儿子在部队”,“我儿子在县城”,说起话来粗口大气,旁若无人。同谁生口角,无可奈何的时候就嚷:“我要把两个儿子叫回来给你们算帐!”

话又说转来,算帐归算帐,他两个儿子成为了杀人犯,实实在在地被抓走了。刘仁益获悉后仍然矢口否认:“我的儿子最听话,不可能杀人,这中间准有人整他!”为此老头子整天骂娘,怀疑这个,诅咒那个,就连已被儿子杀害的张代国也不放过,说长道短,拼命往张身上泼脏水,还扬言:“要找公安局还人!找公安局平反!”一副盛气凌人的凶相!

就在刘仁益气壮如牛不可一世的时候,公安部门为侦破刘奉林、刘奉忠杀人一案搜查刘家住处,意外地搜出刘仁益私藏的一支五四式手枪。

奇怪,手枪从何而来?

经调查核实,是两年前刘奉林从部队偷回来的,以后又通过关系以“枪支丢失”为由将这支枪在军械部门“注销”掉了,刘奉林将手枪带回家后,立刻就交给刘仁益“保管’。刘仁益喜出望外,连连夸奖儿子“有本事”、“连枪都能搞到”。有了枪,刘仁益就更忘乎所以了:“谁敢惹我刘家,谨防送他到西天!”

然而,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刘仁益高兴得太早了,政法部门经过侦查、起诉和审判,以‘私藏枪支弹药’罪依法判处刘仁益有期徒刑两年(当然刘奉林同时犯有盗窃枪支弹药罪无疑)。刘仁益的如意算盘还没有来得及精打细算时,冰凉的手铐已紧紧锁住了他的双手,刘仁益“见了棺材”也不流泪,就在这时他还高声叫嚷:“这是我儿子的枪,我犯有什么罪?”

真是:有其子必有其父,有其父必有其子。

悔恨——就能赎罪?

手铐。

高墙内。

令人心悸的铁门声。

审判台。

耷拉着脑袋。

无神的眼睛

曾几何时,二刘兄弟俩是那样的心狠手毒,那样的忘乎所以!而现在,他们双双被押上了人民的审判台,懊丧地垂下了头,这是肆意践踏蹂躏法律的必然下场!

当法庭宣告刘奉林被依法判处死刑时,他顿时傻了:又悔,又恨,又怨,又叹,手脚无所措!下来后,几次哭诉着要求法院“不要枪毙”他,并声泪俱下地陈述了三条理由——

理由之一:我是真正的悔恨,并保证今后再也不干这样的事了!(好家伙!一句悔恨就能抹掉杀人之罪,未免太轻松了吧)

理由之二:我家里还有年迈的老父亲和不满周岁的女儿,他们都还需要我养育。(多“慈善”的面孔,多“孝敬”的言辞!似乎不太象一个杀人犯口中吐出的语言!)

理由之三:我的妻才22岁,身体又弱,我和她都还年轻,我不能离开她。(好个“模范丈夫”!可就是这个“模范丈夫”,却是一手给别人制造了家庭悲剧的杀人元凶!)

当刘奉忠得知自己被判极刑时,如热锅上的蚂蚁,坐立不安,成天嚷嚷,一面声辩:张代国是他哥杀的,他只是“帮帮忙”;一面又怨恨自己:早晓得有这样的下场,说什么也不干那种事,哀求政府给他留一条再生的出路….

看了儿子和老子的以上表演,令人茫然、不安和深思:悲剧!愚昧的法盲的悲剧!

有人说过,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这里不防摘抄一段刘奉林在伏法前给其妻子的绝笔信——

爱妻!

近来一切好吧?爸爸、妈妈身体好吧?天真活泼的女儿丹丹还听话吗?祝亲人们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由于我这个败家子的愚蠢,对处理老家父亲和邻居打架一事,忍不下一口气,与刘奉患一道,杀了村支书,严重触犯了刑法,被政府判了死刑,这不怪组织和他人,这是我自作自受。我的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所以尝到了不守法的苦头。我的犯罪给所有的亲人带来了痛苦,特别是给你和丹儿的痛苦更大,是我害了你母女俩,我痛恨自己,而现在后悔已无济于事了,我死以后,请你尽快把我忘掉,一切都成为了过去,你们就恨我这个不争气的败家子吧,我的犯罪不应该连累你们,你一定要看在父母丹儿的份上,坚强地活下去,勇敢地去迎接未来的生活,和爸爸妈妈一道抚育好丹儿,让她享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长大成人,她是我与你的亲骨肉,也是我们唯一的后代,要把她精心培养成为国家有用之材。同时请所有的亲人都吸取我的教训,人和家不败,守法万事兴!

你还年轻,很贤慧,你应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的犯罪给你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你恨我吧,另外,请你一定不要被旧思想捆住了手脚,通过生活的了解和接触,找一个踏实忠厚的伴侣,重新建立一个幸福的家庭,时间一定不要拖长了,请一定尊重我的这个意见。

我对不起你,生前曾说给你做一件大衣,没做就永别了,想起来很难过,但过去的永远过去了,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的,“失去的再也不会回来了”。悔恨,在某种意义上,不能说不是一个人思想上的“飞跃”。但是,对一个杀人犯来讲,仅仅悔恨不是太晚了吗?在严厉的法律面前,仅仅悔恨又怎能换来“仁慈”和宽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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