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那天,如期到来,也意味着,完成这场考试后,我很快将毕业,并且从七中离开,去往美国。
然而坐在考场里,面对着那些我做过无数次,熟悉至极,对我来说没有任何难度的,考卷上的试题时。
我的脑海里却闪过,早上许文琛经过我身边时,特地扫了我一眼,和他身边的小跟班们,无所顾忌,挑衅般说出来的一句话:“他不是要去国外了吗?你们等着,我可不怕他,等他一走,我就要让那小婊子好看,你们以为我许文琛,这顿揍是白挨的吗?”
“许哥威武,话说那小奇葩长得也没多突出啊,陈大校草到底是看上她什么了呀?”那几个小跟班,立即附和着许文琛一边说,一边往前走。
许文琛朝他们笑了一下:“急什么?等我把她骗到手里,你们不就知道了?”
只是回想起这些话,以及许文琛脸上的表情,就令我心里感到恶心。
我明白,如果我真的去了美国读高中,而许文琛留在了七中,那以他周旋各种女生之间的花言巧语,以及对我报复心理作祟,必然会对陆晴下手。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这一次,我想亲自去守护她。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时,跟我分在同一个考场的一个同班同学,瞥了一眼,我桌上一片空白的试卷,瞬间瞪大眼睛,捂住了嘴巴,差点当场在教室里喊出了声来。
走出校门时,因为昨天晚上突然查出急性阑尾炎,不得不连夜动了手术,并且在医院里修养,只能缺考的秦明,消息十分灵通。
他已经火给我打了个电话过来:“陈少!你怎么回事啊?我听班上人说,你交白卷了?是不是跟许文琛打架那件事有关啊?学校处理你了?不让你毕业了?”
他只能想到这样的原因,除此之外,不能理解也不能明白,我为何选择交白卷,
莫名其妙,成为了和他一样,只能留级的,一对难兄难弟。
我懒得跟他多说什么,随便应和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当我坐上家里司机等候在路边的车,回到家里别墅的时候,父母已经亲自下厨,特意做了一桌好饭好菜来犒劳我。
老林盛了一碗我平时最喜欢喝的汤。放到了我手里,脸上带着笑容:“阿放,今天考的怎么样啊?美国的学校那边,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你入学了,暑假我和你爸打算带你去环球旅行一圈,等旅行顾问来了,你可以亲自选一条,自己最想走的旅游路线。”
“爸妈,我不去美国了,我认为在七中读高中就很好,另外,我决定留级一年。”我放下手里的碗,说出了一句令他们俩目瞪口呆的话来。
老林显然觉得冲击过大,完全没反应过来:“阿放,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既然你已经决定好了的事情,那就去做吧,我相信你有为自己的选择,承担一切的能力。”老陈的声音,却在我耳边响起,他已经从这种惊讶中回过了神来,深深看了我一眼,沉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来。
我的眼眶湿润了一下,朝他郑重点了点头:“谢谢你,爸!”
再读了一年初三,我的同学换了一波,只有秦明没变,以及我那受欢迎的特殊体质和头上丝毫未曾减弱半点的光环没变。
甚至因为我交白卷的行为,许多女生在心里,把我封为了痞帅的神,而慕名找上前来向我表白的女生更多了,甚至还有被学校男生奉为校花的夏瑾瑜。
对了,最重要的是,有一个人逐渐变了。
我靠在同一间教室,同一个走廊,倚在同一根栏杆上,往下面的班级里看去,走廊里,陆晴的座位已经被搬回去了,虽然她仍然经常站在栏杆前呆,也仍然没有察觉到过一次,楼上的我在看着她。
但是,随着许文琛分数没有考上七中,毕业离开,去了外校后,她似乎也没有,再那么将自己封闭在象棋的世界里了,稍微打开了自己一些。
我能看到她脸上偶尔也会挂上几次笑脸,甚至身旁也会有几次,站着能跟她谈天说地,聊聊天的同班女生。
而对于观察她这件事情,我时常感到乐此不疲,虽然除了我之外,还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情。
高一开学报道的那天,在教室公布栏里,张贴着的班级同学名单里,不仅有秦明,我还意外的看到了,排在我下方的那个名字——陆晴。
我呼吸一滞,伸出手指确认了一下纸张上的书写,有些不敢相信,难道我心里所期待的事情,生了?
真的会是她吗?还是我所不知道的,这个学校里的,另一个,与她同名同姓的人呢?
下一秒,门口响起一阵脚步声,教室门被人轻轻推开了,独特的淡淡栀子花香,从空气里传来,我转头看了一眼,在金黄色的晨光里,微微眯了眯眼睛。
然后,我看到一身蓝白色校服的她,逆着光,走了进来,型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一头黑色齐
耳短,刘海盖过了眉毛,肤色仍然很白,几乎能看到细小的绒毛,鼻梁上的眼镜框很重,却根本掩盖不了那双好看而灵气,微垂着长长睫毛的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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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竟然真的拥有了亲自保护她的机会,以及属于我和她的,整整三年的时间。
竞选班长那一天,讲台上的老李,望向台下所有同学:“有自愿竞选班长的同学吗?这个职位很重要,需要认真负责,付出耐心和爱心!”
一片沉默的寂静里,有两个人举起了手,而那唯二的两个人里面,竟然有陆晴,我转头看向她,不敢置信。
看着她的背影,缓缓走上讲台站定后,我看着她有些难为情,露着怯的表情,能够判断出来,她是第一次做出这样勇敢的事情来。
可是我能看到,她那双眼睛不一样了,虽然胆怯却透露着无法抹去的坚韧,在其间闪闪光。
升上了高一的她,看起来和初二时那个独自缩在操场角落的她,区别真的大了很多,似乎一点点找回了曾经失去的自信,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她的演讲挥的很好,成功获得了班长这个职位,而我也把她推荐给了程颖颖,一个在班上最适合和她成为好朋友的人。
直到跟她在一个班上,我才将她不服输的本性,看得清清楚楚,第一次开学考试结束,她就以总分比我多了两分,拿下了班级第一名,也就在这个时候开始,越来越多人注意到了她的存在。
很多人提起她时,都会不自觉的夸赞一句,班长真是个学霸。而我能看到,她为了挣下,这一分又一分,来之不易的成绩,付出了多少努力。
每天最早进教室以及最晚出教室的人都是她,无数个同学们昏昏欲睡的下午,哪怕几乎牺牲了午睡时间的她,仍然在挺直腰板,睁大一双眼睛,聚精会神的记着笔记,听着老师讲到的每一个知识点。
我很相信,凭借着她自己内心那股不服输的韧劲,以及我这个竞争对手的外部激,她一定会走的越来越坚定,也会越来越自信。
更不必提开学这一周来,她承担班长这个职位,从来不偷懒,不糊弄,认真负责对待着班上每一个同学,甚至是腿脚不方便的同学,也能照顾到,她在班上的口碑也越来越好,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轻易看低她,瞧不起她。
当然,她的这股韧劲也不一定完全是好的,有时候多了一步,就成了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