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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对阵纽约匪帮(第1页)

黑人普遍喜欢炫酷浮夸的服饰,这一点就连憨厚的大本都不例外。

孔布穷的叮当响,他率队比赛时穿的那身西装,不过是二百美金的便宜货。

在大本等人眼中,这套西装完全不符合孔布的身份,说好听点是朴素,说难听点是穷酸。

趁着这次机会,他们直接给孔布置办了一身他们心目中最靓的装扮。

大本有十多个兄弟姐妹,他那点薪水还得拿出来养老母亲和家人,不过他还是花了四千美刀,给孔布置办了一套西装。

武圣的情况差不多,同样也是社会底层出来的孩子,他这双金色切尔西花了三千多美刀。

小奥送了一条金链子,孔布前世养哈士奇的狗链子都没这么粗。

麦迪打小家境还不错,更有品味一些,送了一枚镶钻的袖扣。

坎比、鲍文和斯诺众人也都送了一些礼物。

孔布看着眼前众人,心中感动万分,刚穿越那会,他有时候会把自己当成是游戏玩家,大本等人像是游戏中的NPC。

现在孔布很清晰的意识到,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朋友和兄弟。

抵达了纽约之后,孔布接到了尼克斯主帅杰夫-范甘迪的问候电话。

小范甘迪还有他的哥哥斯坦-范甘迪,都是帕特-莱利系的教练,他们都曾经在莱利手下干过助教。

尼克斯这支球队堪称人傻钱多的典范。

球员不买对的,就买贵的。

连教练也都是请的一线名帅,之前是帕特莱利,后来又换上了疯狂科学家老尼尔森。

年年都想砸钱建造银河战舰,结果年年都整成了银河自行车,而且还是经常掉链子的那种。

现在这支尼克斯,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绝非他们的战力,而是他们的搞事能力。

纽约匪帮的名头,并非浪得虚名。

初代匪帮的阵容中有着尤因、小安东尼-梅森、老橡树奥克利以及斯塔克斯等肌肉壮汉,后来又引进了大妈拉里-约翰逊和查尔斯-史密斯这俩干仗高手。

这些人各个都在NBA历史上留下了响亮的名头。

尤因不用多说,奥克利那也是用拳头打出了自己的名望,在NBA中敢背后说斯特恩坏话的球员多的是,敢编排奥克利的,一个都没有。

斯塔克斯是控卫,NBA历史最成功的落选秀之一,个头不高,可能是因为母亲是印第安原住民,他的肌肉极其发达,差不多算是控卫中的大本。

小梅森出了名的肌肉猛男,胳膊比别人大腿都粗,他来到尼克斯之后,跟老橡树一碰头,尼克斯再也没出现过大型斗殴事件。

不是这两人不爱动手,而是其他球队都知道干不过这两人,干脆就忍气吞声了。

反正打也打不过,真要是打起来,给人打成猪头也不好看,干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相比于差不多同时代的坏孩子军团,纽约匪帮还是有一点不同的。

坏孩子是上来就跟你下死手,匪帮则是上来先跟你进行肌肉对抗,利用自己强壮的身躯主动找碰撞。

肌肉对抗压制对手了,一切都好说。

要是压制不了,那就开始下死手了,如果对手敢还手的话,一场拳击大战将会呈现在球迷的眼前。

想想匪帮那一大群肌肉猛男,寻常球队哪里敢跟他们造次。

晚间八点钟,双方球员开始入场,比赛即将开始。

孔布没有让大本等人失望,他穿上了他们精心挑选的生日礼物,蓝色妖姬和金色切尔西。

现在NBA着装令还是没推出,联盟也不会去管球员或者教练的穿着,只要别穿着裤衩子出现在场边就行。

而且就算有着装令,孔布这蓝色妖姬也是正装,也不算违反着装令。

蓝到发光的孔布很快就成了现场所有人的焦点,这一身行头穿在他身上,一米八五的身高,俊俏的脸蛋,看着不仅不难看,还散发着一种贵气。

“头儿,你真帅。”

“所有人都在关注你,有些姑娘都要昏过去了。”

“你比布拉德-皮特还有基努-里维斯更帅,没去当影星,绝对是娱乐圈的损失。”

这一通马屁并非出自球员之口,而是出自新来的迈克-马龙。

他原本就在纽约的一所大学当助教,正好猛龙要来纽约打客场,他就没去多伦多报道,直接在纽约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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