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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2页)

想起那张清秀面庞,如果说最初在春晖园的一瞥令他惊艳,那今日的接触便令他蠢蠢欲动。

那女郎甚有意思,既能从容大雅,也有小风趣,投壶了不得,书画也甚好,言谈举止教养不输京中贵妇。

入了他的眼。

以前萧煜从未想过自己喜欢哪样的女郎,现在有了具象化,就是沈映蓉那样的。

笑起来时眉眼弯弯,温柔似水;幽默时自带俏皮风情,惹人注目。

似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萧煜情不自禁扬起嘴角,愉悦的心情压都压不住。

那时他并不知道什么叫情窦初开,只觉得一想到那女郎,便满脑子都是美好。

今日游湖不止他感到开怀,吴阅夫妇也很高兴。

沈映蓉笑颜道:“山庄掌柜送了不少湖鲜给我们。”

吴阅握住她的手,“今儿可要沾惠娘的光,若不是你出手救场,我可输得不服气。”

沈映蓉:“萧家的那些子弟也挺有意思,与一般的商贾不一样,没那么重的铜臭。”

吴阅点头,“萧同晖确实算得上儒商。”顿了顿,八卦道,“听说这支萧姓宗族跟京中的嫡系甚少来往,此次萧煜来宜州,中间大有名堂。”

沈映蓉颇觉好奇,“好端端的,他何故来了祖宅?”

吴阅压低声音,“我从衙门里听到传闻,说萧煜在京中惹了事,萧家为保他,这才将其打发到宜州来。”

沈映蓉轻轻的“哦”了一声。

吴阅继续道:“那小子瞧着人模狗样的,却是个混账东t西,听衙门里的人说……”

他把萧煜在京中惹上人命官司的事细细八卦一番,听得沈映蓉皱眉。

“到底是权贵子弟,视人命为草菅,聚众招妓且弄出人命来,实为不耻。”

吴阅:“所以才说人不可貌相,瞧着小子一副好皮囊,却是个衣冠禽兽。

“倘若不知此事,今日与他接触,我倒还觉得此人挺有意思的。”

沈映蓉提醒道:“这样的人,郎君日后少与其往来才好。”

吴阅:“惠娘提醒得是,无非逢场作戏罢了。”又道,“那小子是来避风头的,待京中把事情平息下来,多半就会回京,咱们也攀不上什么交情。”

这个话题并未持续得太久。

当时他们都未把萧煜放到心上,毕竟国公府的门楣与他们这种小门小户牵扯不上干系。

回到城里已经很晚了,两人去胡氏的院子坐了会儿,给二老带了不少小食。

吴安雄很喜欢山庄的春酒,兴致勃勃舀了一勺浅尝。

沈映蓉道:“爹尝尝他们家的肉脯,比东街的好吃。”

吴安雄尝了一块,是甜咸口的,很有嚼劲,他赞道:“甚好。”

一旁的胡氏笑眯眯道:“明儿差人给亲家也捎些去,想来阿宝喜欢吃。”

阿宝是沈旭的小名,也就是沈映蓉的弟弟,她应声好。

鉴于明日吴阅还要上值,夫妻俩并未坐得太久就回去了。

与此同时,萧家祖宅似乎因主人的高兴变得有生气一些。

萧煜在房里同方安道:“今日在山庄我相中了长青居士的画,方叔你得空了便去一趟,问问掌柜的开个价。”

方安愣了愣,有些摸不着头脑,因为在他的记忆里小主人向来不屑诗书字画之物,也没那个兴致附庸风雅。

萧煜解释说:“我想买来送给长姐。”

他的长姐萧贵妃,一母同胞的亲姐,姐弟俩感情甚笃,似乎也说得过去。

方安并未多想。

不一会儿甄氏送来吃食,往日萧煜胃口不佳,今日却什么都能用下。

甄氏高兴道:“四郎胃口开了就好。”又道,“今日去游湖,可玩得尽兴?”

萧煜应道:“尽兴。”

甄氏:“四郎就要多出去走走才好。”

萧煜点头,他似乎在这里找到了消遣的兴致,不再像先前那般百无聊赖,处处看不顺眼。

这样的转变令甄氏欣慰。

一直以来小子都生龙活虎的,蔫了这么些日,可算像个人样儿了。

甄氏并未深究萧煜忽然精神抖擞的原因,还真以为他是跟萧家的旁支出去游玩心情变好了呢。

吃饱喝足,萧煜舒适地泡了个热水澡。

甄氏替他绞干头发,他端坐在凳子上,似想起了什么,忽然道:“嬷嬷,你可曾听阿娘提起过我的亲事?”

甄氏调侃道:“怎么,四郎想讨媳妇儿了?”

萧煜:“我才不要。”顿了顿,“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怕的是阿娘眼神儿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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