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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第2页)

沈映蓉发牢骚,“斋饭难吃,石梯又多,到处都是爬坡上坎的,累得够呛。

“我去后山观石刻,阿娘早早就去寮房歇着了,说腿软走不动。

“虽说寺里的石刻甚好,但在半山腰上,地势又陡,参拜极不方便。

“我真想不明白,那里的香火却旺得不像话,我们去观音殿,还得排队拜呢。”

她叨叨絮絮同他说起岩山寺的情形,提起抓奸的闹剧,还有碰到萧煜,一句话带过。

在寺里碰到萧煜,吴阅倒不意外,那小子从京城过来,去周边游玩也在情理之中。

夫妻坐着唠了许久。

吴阅是一点都不着急孩子的事,因为目前他一门心思放到科举上。

那几乎成为了他的心病。

接连九年,三次会试都不中,曾经那么意气风发的一个人,日渐被现实磨平了棱角。

就拿沈父来说,耗费了大半生,也不过谋了个秀才,便再无建树。

可是他吴阅不一样,曾是年少有为的代名词。

以前但凡家中有学子的,皆会拿他做榜样,而今却寥寥无几。

沈映蓉不敢提,知道他心思敏感,怕引起他不痛快。

翌日服侍吴阅上值后,沈映蓉睡了个懒觉,昨儿爬坡上坎,现下小腿酸痛,青禾给她捏腿缓解不适。

沈映蓉道:“以后再也不去岩山寺了。”

青禾打趣道:“魏妈妈也说她腿软。”顿了顿,“方才我听说老夫人连蹲茅房都不便,腿抖得不行。”

沈映蓉失笑,听到她这般说,该过去看看才好。

起床洗漱后,坐到妆台前,看到那朵丢了另一半的珠花,沈映蓉随手把它丢进妆匣里。

平时在家中她不喜戴配饰,嫌碍事,换上一袭素雅襦裙,发髻上反插一把玉梳栉,由青禾搀着去胡氏的院子。

胡氏瘫在榻上,婢女翠红正在给她捏腿。

沈映蓉见状,问道:“阿娘今日可好些?”

胡氏连连摆手,“下回我再也不去了。”

沈映蓉掩嘴道:“如此看来,寺门口的轿夫倒是很有必要。”

胡氏服了软,“岩山寺专治嘴硬,谁去谁知道。”

此话一出,屋里的几人皆笑了起来。

沈映蓉主动坐到榻沿,给她捏腿松泛松泛,婆媳唠起了家常。

胡氏八卦起周娘子家中的喜事,原是儿媳妇刘月娥有身孕了,才不到两月。

沈映蓉愣了愣,道:“那倒要恭喜她了。”

胡氏摆手,“程家的儿媳妇可不好当,程渊通房妾室养了六七位,刘氏又是个性子软的,头三月坐胎不稳,能不能顺利生产,还说不定。”

沈映蓉道:“周姨母是向着刘妹妹的,想来会仔细照应。”

胡氏语重心长,“两口子的事,婆母怎么插得了手?

“程渊那混账东西,家里头弄得乌烟瘴气,刘氏气性又大,怀着身孕,遇到这样的夫郎,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沈映蓉沉默不语。

胡氏轻轻拍了拍她的手,以过来人的身份道:“夫妻之间若要长久,总归得费心思去经营。

“甭管男女,一个巴掌它是拍不响的,若想和和美美,双方都得有回应,才能夫妻一体,荣辱与共。”

沈映蓉抬头看她,“那阿娘觉得,我与吴郎,可经营得好?”

胡氏点头道:“你们都是明事理的人,甚好。

“不过有t些事情是需要机缘的,孩子是天赐的机缘,求也没用,唯有放宽心,时候到了它自然就来了。”

沈映蓉娇嗔道:“那阿娘还让我去岩山寺拜观音求子。”

胡氏:“这其实是亲家的意思,走这趟,无非是让他们宽心,省得为你们两口子操心。”

沈映蓉抿嘴笑,试探问:“阿娘真不着急?”

胡氏:“不着急,你二人又没有毛病,该来的自然会来。”

她的那份豁达与从容甚得沈映蓉钦佩,那是年长者从生活中领悟到的智慧。

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定数,该有的它总会有,不该有的强求也没用。

这是胡氏年近半百总结出来的人生经验。

不过对于年轻人来说,才不信什么定数,特别是才只有十八岁正处于叛逆期的年轻人。

萧煜打小就不是个本分的,要不然也不会在京中出了名的人厌狗嫌。

那家伙有个绰号叫小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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