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去洗碗筷,你留在这里看店。”
过了早上那一会儿,店里空了不少,要等到中午才会陆陆续续有人进来。
毛若兰心不在焉地应了,坐回到收银台前,看着街道外面人来人往,不知道想些什么。
——后院的厨房内。
棠溪买了一对猪手和猪脚,猪肉还是从老荣那边买来的,价格实惠,也是新鲜。
看着光洁的猪手猪脚,棠溪不得不感慨一下,“幸好没有用火烧过。”
不然上面的猪毛更加难清理了。
猪蹄子上面的猪毛不好清理,寻常人家都是直接用火烧一下,这就算了。但是棠溪不喜欢,要一根根地拔出来,这样才不会影响口感。
就是有点费时间。
但食物,吃得是开心。
好不容易整理好猪手和猪脚,棠溪的脖子也僵硬了,活动了一下,可以听到清脆的关节声。
“姐姐,水烧开了。”小辉被棠为民赶进来帮忙,不让洗碗了。而且洗了小半晌的碗,小孩子的手不仅泡白了,还皱巴巴的。棠为民说什么都不准姐弟俩再碰了。
棠溪看了一眼沸腾的热水,连忙将猪手、猪脚都放进去,转身又去准备了一盆冷水。
“小辉,看着姐姐的步骤,以后你要是喜欢下厨,棠记就交给你了。”棠溪是女儿家,了解父辈的思想,家里的产业是要留给儿子的。
她没有意见,而且她还想和师父重新将《天下美食》发扬光大。以后等小辉立住了,她也就放心了,也能安心去研究其他食谱。
还有,对于钱财这一类,棠溪早早就已经看淡了。这一辈子,她就想看着父母安享晚年,弟弟事业有成。
一家子都健健康康。
小辉鼓起了腮帮子,“姐姐,要是我不喜欢下厨,那怎么办啊?”
“那就去做你喜欢的,姐姐也会全力支持你。”棠溪没有想那么多,将猪蹄子都捞起来后放入冷水中浸泡着。
用煮沸的水浸泡五分钟这样可以减少后面烹饪的时间,后面再用冷水冷却可以使猪脚的皮肤和肉更紧,从而使得味道更好。
棠溪清理了锅中的热水,重新倒入干净的冷水,放入猪手猪脚,还有葱姜等配料,最后盖上盖子。
大火煮沸后改用中火。
中途加入一点白醋,可以使猪蹄中的蛋白质更容易被人体吸收,使骨细胞中的胶分解磷和钙,从而增加猪蹄的营养价值。
最后小火慢慢熬着。
小辉乖巧地在一边看着,目不转睛,似乎想将步骤一个不落地记下来。
“姐姐,我想读书,不想当厨师。”小辉是记下来了,但还是摇头,不想当厨子。
妈妈说了,要读大学,这样以后才能当姐姐的靠山,不被其他人欺负。
“那你喜欢什么专业?”棠溪做完了准备工作后,转身去淘米做饭,先把答应齐天乐的锅巴做出来。
话出口后,棠溪后知后觉地想起小辉还小,现在说这些也太早了,回头看着他,“这些现在不着急着想,以后你会慢慢知道的。”
“不管你做什么,姐姐都会支持你。”上一世,小辉早早离开了。棠溪也不知道他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不过呢,当下,小辉要做的就是好好生活,好好学习。”
“知道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