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做了。”证人更加慌乱地胡乱点头,已然有些前言不搭后语。
“那请问做鉴定这半个月期间,这些鸟都在哪里养殖?鸟舍不是放不下吗?”
工作人员再次改口,“有些没做。”
“所以这45只里有些没做鉴定?直接放归山林了。”祖喻像个黑漆漆的影子寸步不离地跟在他后面。
“额。。。。。。应该是。”工作人员紧张地不停出汗,大脑飞运转着,生怕无端端地被传了过来,再摊上些无妄之灾。
“有多少只没做?”祖喻不依不饶。
“不知道。”
“你们没有相关记录吗?”
“有是有。。。。。。但没有这么详细的。。。。。。”
“也就是说这些罚没来的鸟都关在同一间鸟舍里,你们也分不清哪些是这批交来的,哪些是上一批交来的。”
该工作人员说了一圈又说回了起点:“因为鸟舍空间有限。。。。。。”
“你只需要回答能分清还是分不清就可以了,如果能分清是用什么方法区分?”祖喻简练道。
“放到鸟舍里就分不清了。。。。。。”
问来问去,永远答非所问,难以自圆其说。
祖喻合上了鉴定意见书,掷地有声道:“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法确定移送鉴定的45只鹦鹉是本案当事人上交的那45只,对吗?”
话说到这个份上,工作人员也不知该如何辩驳,哑口无言了半晌,最终只能以一句“我不清楚”来应对。
祖喻举了举手里的鉴定意见书,“这份鉴定意见书是本案的核心证据,但这份证据既不科学也不严谨,甚至不能确定检材的来源是否被污染,我认为这样一份证据不具备证明能力。再者,根据刚才证人的表述,当事人上交的45只鹦鹉甚至不是全部进行了鉴定,却全都被认定为本案所说的野生保护动物。鹦鹉的种类和数量直接关系着定罪量刑,却如此草率,所以,我们申请对当事人上交的涉案鹦鹉进行重新鉴定。”
审判员沉默了,检察院沉默了,在场的大伙都沉默着。因为刚才大家都听得清楚,上交的鹦鹉因为没有足够的养殖场地,已经放归山林了。。。。。。
在众人的沉默中,祖喻等了一会儿,接着道:“如果不能重新鉴定,希望审判长可以秉着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依法宣判当事人王凡无罪。”
小胖激动地在桌子底下不停抖腿,几乎想跳起来尖叫一声!
漂亮!现在本案的关键证据已被彻底推翻,而且就算想申请重新鉴定也不可能了,因为时隔一年鹦鹉已经被放归山林,就算没放,按照刚才的说法,作为证据材料也早就被污染,失去了证据效力。
检方中的一人还算镇定,他申请提问,审判长准许了。那人平静地看着王凡,问道:“上诉人,本案涉及的45只鹦鹉,当时查扣时都是你亲自给警方指认的,对吧?”
“对。”王凡老实地点头。
那人递给他一张当时在查扣现场拍的照片,问:“这些鹦鹉里面,哪些是小太阳鹦鹉?哪些是和尚鹦鹉?”
老实的少年指着照片天真地开口,“这几只是小太阳,剩下几只是和尚。”
“确定吗?”检察员紧紧盯着他。
“确定。”少年频频点头。
小胖立马急眼了起来,“上诉人不是专业的鉴定人员,他的鉴定意见是不具有效力的!”
“现在是公诉人提问时间,辩护人你有问题可以等他问完以后申请提问!”审判员出声训斥道。
一片混乱中,王凡有些明白过来自己可能办错事儿了,顿时无措地看向辩护席上的小胖。他这一指认差点将祖喻之前的努力一夜拉回解放前,让检方可以借机向法官说明这几种鹦鹉的品种是很容易区分的。
已经起诉的案件是不会轻易撤诉的,对此公诉人的态度也很坚定,辩论环节,小胖救人心切,在谈及这起案件的危害性时,不由激动道:“从立法本意上来讲,禁止买卖野生动物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王凡买卖的是人工饲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请问这还算是野生动物吗?这破坏生态环境了吗?”
结果立马被公诉人抓住了话里的漏洞,反驳道:“大熊猫也是人工饲养的野生保护动物,你可以随便买卖吗?”
小胖被堵得一愣,脸色通红的盯着公诉人,一时说不出话来了。
祖喻立马接到:“受限于自身条件和环境适应能力,大熊猫经过人工饲养繁殖后数量还是很稀少,全国仅有几百只,但这几种鹦鹉经过王凡一人繁殖,很快就从几只变为几十只了,这完全没有可比性。这种鹦鹉的数量,不算自然界的野生品种,仅仅是人工繁殖的数量就已经达到几万只,它虽然存在于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实际上已经既不珍贵也不濒危,仅仅因为一部没有及时更新的名录,本案的上诉人就要承受三年的牢狱之灾。试想,若无加重情节,抢劫、强x等暴力犯罪可能才只判3年有期徒刑,而上诉人仅仅因为买卖了几只当今数量已足够多的鸟就被判同等刑法,这样固化的处理方法既不利于我们社会的展,也很难被广大老百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