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怀里抱个物什,确实挺舒服的。
软绵绵的。
抱着很踏实。
但奇怪的是,我前脚刚一走。
那个家纺店的小姑娘,就跟另个女孩儿聊起天来。
我听出来了,人家根本就不是结巴。
我脑补了下。
明白了。
其实挺不好意思的。
这一次混战,吓到商城不少人。
希望没有未成年人看到,尤其是小孩儿。
然后我们又逛了几家店。
买了些牙膏、牙刷、鞋油、内裤啥的。
这里确实便宜。
买了一大堆东西,总共才花了一百多块钱。
但是走着走着,在我与一个中年男子擦肩而过时,我条件反射般地定住了。
那男子像是个民工。
但好面熟啊。
而且,他像是也注意到了我。
“小龙?你是小龙吗?”
“你是……周大哥?”
我俩很快认出了彼此。
他叫周强!
是我同乡。
确切地说,我们就住邻村。
他年龄比我大三岁!
上小学时,他比我高三级。
上初中时,他比我高一级。
人是没的说。
我记得,那会儿我在学校受人欺负,他经常替我出头。
所以我对他印象深刻。
至少那时候,他在我心里是英雄式的人物。
但现在,他眼神深邃,老气横秋。
二十六七的小伙,看起来像是4o岁。
人也黑了不少。
破旧的劳保服上,尽是泥灰斑点。
脚上是一双千层底布鞋。
大拇指都快拱出来了。
但人生四大喜当中,其中一喜就是:他乡遇故知。
我上前跟他抱了一下。
他递给我一支烟。
他抽的是两块钱一包的哈德门,软包。
有段时间我也抽过,这烟特剌嗓子,抽多了喉咙疼。
更巧合的是,周强现在干活的地方,正是盛世国际城的工地。
我们是为同一开商效劳。
不同的是:
一个耗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