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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因果冤孽(第3页)

比他们知道的要熟悉一百倍、强大一百倍!

红色的灵络高地缠绕,将沈自丹的内力迅吸取干涸枯竭,继而转吸六人的内力!

那些灵络如同活物,在春水边上缠绕成一个人的形状,然后红色褪去,真的出现了一个男子的身形!那男人眉目如同妖僧一般细长阴骘,而线条极其清俊,如同云冈石窟一座千年的佛像,眼尾有红色胭脂眼影。

他长身紫袍(唐时装束),猎猎翻飞的黑衣紫袍和威胁嘶嘶的红色灵络交错,腰上白玉的九龙玉佩玎珰碰响,映得他苍白的身形有一种极其诡异但令人印象深刻的美感——他长如撕裂,脸颊瘦长凹陷,身材清癯高瘦。握在春水上的指爪细长,指甲白而干净,但是十指尖端都是血红色的,好像刚刚抓过尸体的鹰爪。

他的额上有一个血色的山字。

这就是占据了继晓身躯的男人的真身!

天空中不停地闪现紫色的雷电,如同他天地之力的注解。

沈自丹如今已经身受重伤,口角鲜血已经将雪白的前襟全部染红了。但他还勉力想要支撑起身体。

“我想起我的名字和封号了,那只属于我的荣耀——夏,是我的封号。我姓李,名恪睿,乃是天可汗之子。

名字是很重要的。”他贪婪地而温存地,像抚摸情人的嘴唇那样抚摸了春水的剑柄,然后握在白玉的剑柄之上,拔了出来!

春水往周围出无数细而妖异的紫红色灵络,如同被扭曲的磁感线。

“沈宜栀,你母亲是个骗子,用你的血肉来偿吧。”那人伸出手指,血红灵络如触手般朝着沈自丹包裹而去。“嫁给沈氏的药师女骗了我,她用儿子代替了女儿,三山因此将航标隐形,我也找不到春水的位置了。”

“你叫他什么?”杨昶突然跳起来问。

从骨堆中复活的夏王李恪睿细长的眼眸中流露出一种极其嘲讽的笑意:

“姓杨的小子,你知道卑鄙的闻人悯人为什么会收你为徒么?

闻人悯人是宋氏王室的后人,也像他那个时代的王朝一样没有胆气,没有志气,百姓军士死战不肯降敌,他却只懂得以钱买命,苟延残喘,贪图永生。

当他遇到我的一个化身之时,知晓世间真有永生之法,他简直兴奋的快疯了。

他许我帮我恢复身体,以交换永生之法。

我当然只教了他一部分,好让他帮我寻找白剑。

白剑是白无常落在地上的遗物,会由遗落在地上的永生者的后代保管。

永生者的后代,就是被人称为药师的一族。

他用了很久,才找到黑墓,按照我给他的字母表翻译,他才现,永生者后代的药师特征,就像白先生的追踪方式,是线粒体遗传:女传男不传,只有药师女的女儿能将这种特性传给女儿;却是男显女不显,只有药师女的儿子,才会表达药师的特征。

貌美而无病,大能而长生。

血能治百病,能解百毒,能让断肢重生、让人重返青春!

他用了很久的时间,才追踪到一个人,没错,就是钱塘沈氏的夫人。

原来她就是春水的持有者。

他以长生不老之术可以更正一切错误诱惑你父亲,让你父亲与他合谋,共同从沈家骗取白剑(注:李恪睿这里指春水)。

想到的方式,就是联姻。

让你娶药师的女儿。白剑就会按照人类的继承规律,以嫁妆的形式落入你的手中。

我只不过是想要从药师女的手中得到白剑,而闻人悯人要的,是真正的长生。”

杨昶摇着头后退了两步:“不可能,这不可能!”但是记忆中的一幕涌上心头,是十岁不到、姿容如同玉人的沈宜栀对他道:

“十二哥,我有个妹妹,长得和我一样,我把她嫁给你,从此我们就是真正的兄弟了。”

嘲讽玲珑玉佩还在他怀中。

“但闻人悯人这个变态,他连自己都敢复制,对于其他人更是没有任何同情之心。

他的计谋极其恶毒,为了完全垄断白剑和白剑上的永生秘法,更要让沈氏知道这件事的人,全部家破人亡。于是沈氏被最亲近的好友、同僚,也就是你父亲出卖,在波诡云谲的夺门之变之后的英宗朝廷上,被证明支持于谦,腹诽朝堂、意图反叛,坐大不敬,抄家。

你父亲因为看到沈家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惨状,自责、恐惧,又被闻人悯人下了鼠疫的跳蚤,病死了。

人类,哈哈哈哈哈,真是人类。”

杨昶打了个寒战,眼神直:“沈芸就是……他?!他一直都知道?”

李恪睿的灵络已经将沈自丹包裹、吊在半空:“只可惜啊,人类的贪婪,让结果出了他们的控制。

闻人悯人没有想到,他苦苦追寻的长生之法,世界上最后一个地上药师族的男孩,被他们的计谋陷害,按照人类的刑罚,家族连坐,阉了。

他还没等到性成熟,还没等到药师基因的表达——因为人类的贪婪,血能治百病、貌美而长生的药师族,从此在世上绝迹了。

药师族最后一个不完整的男孩,我大慈悲,结束你这没有尊严的一生,送你一程。这将是我获得白剑后第一个度的不幸的灵魂。”

夏王李恪睿捏春水在手,单手捏诀压在唇上,长目轻轻阖上,薄唇轻声祝祷。

“夺水连通之术最高级,禁术,夺魂之术!”

沈芸的灵力和灵魂如同一缕轻烟,离开他单薄的身躯,被春水缓缓吞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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