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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4页)

14式燧枪,65式野战炮。

直白是直白了点,可听起来就没气势……

但现在木已成舟,朱简灼如果不想出尔反尔的话,也只能是捏着鼻子认了。

……

广州府,番禺县衙!

何强衣衫褴褛,浑身上下散着刺鼻的恶臭,来到了番禺县衙门口。

看着那敞亮体面的县衙大门,以及县衙门外威严的石狮子,他回想着自己这一路以来的遭遇,忍不住心酸,当即双膝跪下,出一阵嚎啕大哭。

“到了,终于到了啊!”

“大公子,小人终于把老爷带来您身边了啊!”

从广西武宣到广东广州,如果走水路的话,最多最多十来天就能到。

但何强这一路上却是用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之所以如此,归根结底是因为他带着一具尸骨。

因为这么一具尸骨,哪条船也不会让他上!

甚至,为了躲避沿途的府县的稽查,他连官道都不能走。

只能翻山越岭的走小道,很多时候还必须得摸黑赶路。

因为,如果被沿途府县现他带着一具尸骨到处跑,他同样没办法解释。

说不定就要被拿去下狱!

至于说把骨头烧成骨灰,方便携带,何强则是想都没想过。

杨老爷对他是有恩的,没能保护好杨老爷,让杨老爷葬身虎口,就已经是他的过错了。

他如何还能舍得将自己的恩人再给挫骨扬灰呢?!

这个时代的人们追求的可是落叶归根,没有火葬的说法。

把骨头给烧成骨灰,在很多人看来,都属于是给人挫骨扬灰了。

再加上最近广西的局势相当紧张,地方上逆贼乱党无数,山贼土寇滋生。

何强这从广西到广东的一路,可谓是经历了千难万险。

如今,终于抵达了目的地,何强瞬间便绷不住,喜极而泣了出来。

眼泪顺着他的面颊淌下,在他那满是污渍的脸上冲出一道道十分明显的沟壑。

番禺县衙的几名衙役见浑身恶臭的何强跪在县衙门口大哭。

以为是又有刁民来伸冤。

其中一人当即捂着鼻子,上前去驱赶。

“干什么的?干什么的?”

“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县衙重地,闲人免进,你个臭叫花子,死扑街,赶紧滚远点,要是脏了老爷们的眼睛,你他妈的担待不起。”

何强被县衙的官人辱骂,却也不生气。

在这个时代的磋磨下,他早已变成了一个自内而外的顺民。

在官人面前是不敢炸刺的!

见衙役来赶人,何强只能是陪笑着解释道。

“我叫何强,是知县杨大人的家人,我这次来广州,有要事需通报杨大人知晓。”

“劳烦各位官人行行好,帮忙通报一下。”

这里何强口中的家人,指的并不是他和杨大人有血缘关系。

而是说他是杨大人家的仆役。

衙役闻言,忍不住蹙眉,但听说何强是知县大人家里的仆役,是故也不敢怠慢。

转头对着身后招呼道。

“李头儿,麻烦您过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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