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大小姐的语气比雪还要冰冷喔。
陈凌脸上绷不住了。
();() 彳亍,不装了,摊牌吧。
“好吧,坦白说,我认为,现在也挺好的。”
不回答我就当你接受这个说法了昂?
“作曲家,也有自己的個性对吧。那我陈凌为什么不能有自己的小脾气呢?”
这句话也许会被翻译得词不达意,但芜所谓。
“有些作曲家以卖出自己的歌为目的,但另外有个性的,也许会想要追求歌唱者与歌曲的契合度。他们更希望把歌交给自己中意的歌手来演绎。”
而这个人,就是我陈凌哒!
大小姐一言不发,安静地听着。
“我,喜欢莉香的声音,喜欢你对歌曲的态度,也不太想把这首歌交给其他人,其他歌手……。当然,翻唱还是阔以滴。”
另一层考虑,如果把歌交给别人,那么对于稚名莉香而言,除了外表和声音,就不再有其他任何优势,她并不是一个专业歌手。
得明白如何运用现有的武器。
“不光是这个首歌,下一首我,下下一首……它们是我的,也是莉香你的。”
陈凌露出理所当然的笑容,干净的笑颜让眼前的黑发少女不觉有几分出神。
“我们是专业团队,应该共进退不是吗?”
他耸了耸肩,不就几百万嘛。
真的不心疼!
“而且我现在真的不急着用钱……先说好啊,我并不是因为喜欢莉香才做这种决定,只是为我们双方长远发展来看,这样做更合适。”
不要绷着脸啊,谁知道你是什么个想法。
陈凌该说的已经说完了,这就是他的选择。
他的目的可是把莉香捧红,才不是去做什么作曲家。
他终究没那能力。
“我明白了。(日语)”
你明白什么了?
大小姐轻飘飘的声音让陈凌不明所以。
“陈凌,是笨蛋。”
啊?
“……你说是就是吧,我就是有个性怎么着。”
稚名莉香把脸瞥向一边的电脑屏幕,摇了摇头。
嘲讽直接拉满。
她去回复对方的信息了,应该是替陈凌拒绝。
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
然后二人就尴尬地坐在电脑前,看着新发布的视频稿件,播放量逐渐攀升。
陈凌的吉他也放到了一边。
如果和大小姐一起看电脑上的评论,会不会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