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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满城尽是小汽车(第1页)

城墙内。

一个个颜色绚丽的小家伙在到处跑。

因为身上的毛衣,让他们和冬天的冷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鲑鱼提着个小篮子去玻璃房里面掐蒜苗和葱,加了最新鲜的蒜苗和葱的汤,成了鲑鱼最喜欢的东西,他现在都知道一碗汤加多少颗葱花才是最好喝的。

罗罹忙碌了一天,现在已入夜色,不过外面并不黑暗,反而十分明亮,那些到处飞舞的萤虫,轻轻伸手就能抓到。

原本入夜就会休息的孩子,现在也有了夜生活。

一只只小手,将天空的萤虫捧在手心,光芒从手缝里面透出来,脸上笑得特别夸张。

然后一边奔跑着将手里的萤虫放开,又去抓下一只。

他们已经知道,通灵古族的萤虫会在夜晚为他们的城市照明,是功臣,所以不会伤害。

通灵古族的萤虫因为长期和部落生活在了一起,一点也不怕生。

哪怕有人跑去抓它们,都依旧自由自在的飞舞着,等从孩子们的手心飞出,又开始原来的轨迹。

罗罹伸出手掌,有萤虫会自行停留在他的手掌上,实在太美了,美得跟童话一样,萤虫的光,似乎能照进每个人的心窝。

这座城池虽然连初具规模都算不上,但已经有了它的基调,对住在城里的人来说,它是温馨的。

不过现在,那些萤虫远远的避开了罗罹,因为罗罹在熬一锅散着异常古怪味道的东西。

已经熬了好几天了,从早到晚。

没敢在屋子里面熬,罗罹选择了一块空地,至少味道能消散得快一些。

连天空巡逻的铜雀古族都选择性的避开了这里的上空,时不时还嘀咕上两句,“黎族怎么跟毒囊古族一样了,这是在释放什么毒吧”

那些玩耍的孩子,也远远地皱着小眉毛看着,他们不靠近,因为他们现在身上穿的他们最喜欢的毛衣,靠近了会留下奇怪味道。

夜晚,这些孩子自己会找到适合他们自己的娱乐。

比如,有些孩子找了一块还没有开的空地,在那里打架,或许也不叫打架,这是部落的习惯,是为了他们以后碰到外族人知道怎么争斗生存。

他们将毛衣一脱,仔细的收敛起来,然后就能跑去干一架。

鲑鱼小脸红红地往罗罹这边跑,“刚才我差点就打赢了,可是他们用眼睛射我。”

虽然这里马上就会拥有属于不同时代的文明,但部落的野性也不能丢,不然出了城墙没办法生存。

罗罹锅里面熬了几天的东西,是一块块树皮和木灰,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一些藤条的茎皮等等,这一大锅看上去可不太美观。

他根据电脑中查到的资料正在一点一点的尝试。

这一锅算是比较成功的,锅里面的浆糊和电脑里面描述的几乎一致。

罗罹在用最古老的方法做纸张,也就是电脑上说的手工造纸,土法造纸,他自己也没有真正见过纸张,但看电脑里面,雪白的纸张上写下一个个文字,的确比兽皮要好得多。

罗罹开始进行下一步了,洗桨。

就是将这锅浆糊里面的杂质去除掉。

这几天这个过程他也不是第一次了,还算轻车熟路。

今晚他要做的也就是洗桨这一步。

别看似乎十分容易,其实不是这样的,比如煮桨的前面就有其他步骤,比如侵料,将不同的原料木材浸泡起来,不同的原料侵泡的时间还不同,最少的也要四五天。

罗罹前几次失败,就是因为浸泡的程度没有把握好,导致熬出来的浆糊没有达标。

不过他也当练手了,没达标的浆糊他也没有扔,直接操作下一步,就当学习。

罗罹将洗出来的纸浆盛了出来,等明天白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进行晒浆。

工艺是十分繁杂的,一整个流程怎么也得一个月左右。

罗罹在一天一天研究纸张的同时,也在研究笔,毕竟有了纸张没有笔也没用。

罗罹原本是准备研究研究铅笔,结果他现工艺有些复杂,光是笔芯的石墨,也得去城外面寻找,而城外现在实在不太平。

罗罹彻底改变注意,是无意间看到了通灵古族抱着的他们的伴生凶兽白玉蜗牛。

如同玉石一样白净的蜗牛,吐出来的口水却是漆黑得如同墨水一样。

沾在哪里,哪里就是一块黑,洗都洗不掉。

当时鲑鱼气得泪巴巴的,拿着个兽皮帕子,打了一盆水,在那里翘着屁股洗了一天,将他们城堡的街道都弄脏了。

还好的是,白玉蜗牛吐口水,只会在它们兴奋得忍不住的时候,不然那特别难洗的墨迹怕是一大灾难。

罗罹当时就上了心,洗都洗不掉,颜色又这么漆黑,这不就是最上好的墨水

罗罹又找来铜雀古族的学生,让他们带了些成年青铜鸟的羽毛来。

小青铜鸟的羽毛如同铁钉,成年青铜鸟的羽毛就和钢笔一样粗了,手感依旧如同金属,甚至更加坚硬。

罗罹又找了些野兽的毛做成笔芯,这野兽是部落狩猎带回来的,有些像狼,但体型大了很多,这样的猎物平时比较少见,抬回来的时候引起了不少人围观,罗罹就是看稀奇的其中一个。

正好用上了。

做出来的成品,说它是钢笔,它又不是,仅仅大大的金属笔杆有些像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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