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深度文学网>我的赛博朋克模拟器 > 第五百二十七章 我叫大卫-马丁内斯(第3页)

第五百二十七章 我叫大卫-马丁内斯(第3页)

我叫大卫-马丁内斯,是一名普通的边缘行者。

我的起点很普通,只是一个普通的荒坂学院学生。

但正因为普通,所以才有无限的可能。

以前的我或许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有一天成为一名边缘人,每天拿着枪械装备去完成中间人交代的任务,以此获取丰厚的报酬。

在新的团队里,我适应得非常好。

团队的氛围十分融洽,每个队友都各具特色,他们都是值得信赖的伙伴与朋友。

大大咧咧,平日里没个正经,但该认真就会认真起来的曼恩大哥;

喜欢黄色,超爱手艺活,性格跳脱的皮拉;

儒雅随和、一副值得信赖的大人模样,背地里却十分闷骚的法尔科;

亲切温柔、性格细腻的多莉欧大姐。。。

以及话不多、态度有些刻薄的绮薇;喜欢说哲学语句、冷静沉着的T-BUG姐姐;脑子有点呆,危急时刻却异常靠谱的壁虎。。。

整个团队包括我在内,足足有八个人,这种人数规模的边缘人小队放眼整个夜之城都是极为少见的。

毕竟僧多粥少,任务量与报酬就那么多,每多一个人就意味着报酬少上一份,人数高达八个,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接取那些更难、报酬更多的任务。

打击犯罪帮派窝点、袭击公司车队、营救某方势力的大人物、甚至是消灭前来复仇的公司特务。。。每一项任务都是最高难度,任何的失手都会使得我们丧命。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但所幸的是,负责与我们交接的两个中间人都相当可靠。

他们分别是杰克与罗格,前者是过去林墨队伍的旧友,后者是来生酒吧的女王,两人绝对没有欺诈、坑骗我们的意图。

我逐渐成长了起来,身上安装的义体愈发增多,在团队中的作用与地位也水涨船高。

几乎是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已然成为了队伍里的中流砥柱,最擅长使用的义体便是【斯安威斯坦】——它同样也是林墨最擅长使用的义体组件。

我的天赋挺好的,也许是我还比较年轻的缘故,总之我的义体耐受性比较好,能多次地使用斯安威斯坦。

而这也应了那句话,正因为我是一个普通的荒坂学生,所以才有着无限的可能。

就这么过去了半年多的时间,我们团队成为了来生酒吧响当当的王牌队伍。

名气大了,许多破事也就随之而来了,队伍里每个人的精力都被损耗得差不多了。

即便我们每干完一票就会休假一段时间,可还是拦不住那些前来惹事、找你霉头的傻货。

就在我以为再这样干下去一两年可能就会退休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让我猝不及防、却又喜极而泣的事情

——我的挚友林墨回来了!

我们相见于一个仓库内,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却仿佛相隔了数年之久。

我们聊了很多,互相调侃大伙都变了许多。

再然后,他既然归来了,那自然是不甘于沉寂的。

在他的领导下,我们小队陆陆续续又做了许多事情。

袭击荒坂公司的车队,带头的人是亚当重锤;协助狗镇首领汉森,处理狗镇内部的新美特工,让他最终得以自证清白。

汉森很看好我们,甚至还友情售卖了许多市面上禁止流通的武器装备,我们小队的实力因此大大增强了。

期间也发生了一件趣事,那就是重新归来的强尼银手大哥,被林墨安排在我们的小队里暂时做一名替补队员。

起初,我们并不知道他是旧时代的传奇人物。

一直到了大伙坦诚相见的一天,他才向我们讲述了过去的一些事情。

当听到他就是五十多年前的强尼银手时,我是无比震惊的,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你从小到头只能在书本记录中了解到的人物,如今突然出现在你的眼前。

委实来讲,我过去做梦都想象不到如今的场景。。。。。。曾经的传奇人物出现在自己眼前,与自己畅谈甚欢。。。

明明一年多以前,自己还只是一个荒坂学院的学生,换算在游戏里,自己可能就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路人NPC。

银手大哥很看好我,说我的年纪明明和林墨差不多,却丝毫没有染上林墨的坏性子,与林墨一对比,就显得我更加顺眼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