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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第2页)

“你们好。”凤飞鸾一一向大家打招呼,他说话很简单,但脸上始终带着的笑意让人如沐春风,不觉他客气,反觉亲切。他与凤飞霏单看谁也不像谁,可站在一起就能看出来是兄弟俩。

唯有一点相像,张嘴说话时能看见一颗虎牙,不是很明显。

凤飞霏给凤飞鸾找了地方坐下,姚笙和谢霜辰好奇地把凤飞霏拉到了一边去询问凤飞鸾相关八卦。

“你哥不唱戏难道去混金融圈了”谢霜辰问,“我觉得你哥那个额勒金德的样儿感觉像是动不动几百个亿操纵股票市场一样。”

凤飞霏说“没有啊,我哥是搞音乐的。”

“哦,那跟唱戏挨着也不太远。”谢霜辰说,“都是嗯,优雅艺术。”

凤飞霏说“他喜欢玩乐队,摇滚。”

“行。”谢霜辰说。

姚笙问“你哥先离家出走,然后你又离家出走,你还能找着你哥你俩也真是厉害。”

凤飞霏说“我本来就是借着找他的理由跑出来的。我家里其实对我哥已经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就是我哥自己不想回去。当然了,他也不会向家里透露我在哪儿。”他说得风轻云淡,虽然没有深想,但估摸着心里也知道家里对自己也进入到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

他在咏评社演出,网上也有视频,跑路这么久家里怎么可能不知道退一万步说,就算不知道,失踪人口得报警这么长时间都没人来抓他,他又不是榆木脑袋,用脚指头想都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

生于这样的家庭似乎少了几分家长对于孩子的溺爱,十八岁成人,已经是可以走江湖的年纪了。自己跑出来闯荡,见够了世面吃够了苦,就能记起来家里的好了。

然而凤飞霏并没有吃苦,反而还过着他的优渥生活。

毕竟现在是姚笙养他,姚笙大方,花钱爽快,这日子过的比在家里还舒坦。

乐不思蜀,谁还想着回家

他们三个人在这边儿嘀嘀咕咕的,风飞鸾一人落座,他也谁都不相识,可坐下没几分钟,大家互相报个姓名,竟然熟络地聊了起来。风飞鸾气质优雅谈吐风趣,与风飞霏口中“玩摇滚”三个字完似乎一点都不搭边。

在他们眼中,摇滚乐队都是特燥的那种,风飞鸾怎么看怎么是个富贵优雅公子哥儿呀。

“啧啧,社会社会。”谢霜辰双手抄袖口里,贫了唧地感叹,“今天怎么都穿西装来没通知是西装聚会啊”他看了看旁边儿打扮得更风骚的姚笙,“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今天结婚,你和凤七一个新郎一个伴郎,你俩绝了。”

“我这是对场合的尊重。”姚笙数落谢霜辰,“哪儿像你今天是你们家的日子,就穿个淘宝帽衫来”

“我这个是offhite的联名款好不好”谢霜辰强行证明自己,连衣服后面垂着的标签都拽出来了。

“你哪年买的啊”姚笙问,“今年还买得起么”

“”谢霜辰说,“早晚会买得起的。”

“哟。”谢霜辰伸手的时候,姚笙才见到谢霜辰手上戴着的翡翠扳指,调笑道,“可以啊少爷,这就带上了”

“你也不看看什么场合”谢霜辰伸手朝他摆了摆,“嫡传的,谁能说闲话呢”

姚笙笑了笑,不跟谢霜辰耍贫嘴了,去外面找自己的助理。媒体的朋友已经来了,大包小包扛着机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自媒体大v,姚笙早就托付完毕,稿儿都准备的差不多了,等这边完事儿,那边就能出去。

就杨霜林会找记者写大字报谢霜辰计不计较是他的事儿,姚笙就特烦这种给人添堵的。他出身名流,却跟谢霜辰一样尊崇于江湖义气,同门兄弟情义当先,没有像杨霜林这样虚伪的,当婊子还要立牌坊。

原定的拜师仪式时间已到,叶菱穿着工整的出来。巧的是,他今天穿的也是西装,是他毕业兼给王铮当伴郎时穿的那件,样式很普通,却难掩他身上的书卷气。

仪式很简单,拜过祖师爷,拜过师父,叶菱就算入门了。

说起来,若是谢方弼在世亲自收徒,叶菱也应当算得上他的入室弟子。当初叶菱便跟随谢霜辰在老爷子家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共同生活,老爷子还教了他不少技艺,对这个年轻的后生很是喜爱。但是碍于种种原因未能亲自收入门下,不知是否是他的一个遗憾。

如今谢霜辰代拉叶菱入门,刨除许多私心,也算是将这个谢方弼生前的遗憾了结了罢。

在他的心里,叶菱是算做入室的,只不过没入谢方弼的室,而是入了他的室。

叶菱给谢方弼的牌位鞠了躬,本应当磕头,谢霜辰觉得麻烦,一切从简。然后他拿出了给叶菱准备的信物,是一块金丝楠惊堂木,叶菱觉得很眼熟,仔细瞧了瞧,竟然是谢方弼生前留下的。

“拿着啊。”谢霜辰说。

“这”叶菱犹豫。信物这东西可有可无,就是添个彩头,就算是给,也是给些普通玩意,他万万没想到谢霜辰会把谢方弼生前留下的这块惊堂木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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